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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田被执行13728元,今年以来已被执行多次,涉及广东辽宁山西等地

发布日期:2024-08-26 00:55    点击次数:76

(原标题:*ST广田被执行13728元,今年以来已被执行多次,涉及广东辽宁山西等地)

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2024年8月8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辽1103执2007号】,执行标的13728元。

另据天眼查统计,2024年1月以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约10余次成为被执行人,案件遍及广东、辽宁、山西等地。

所谓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所谓执行标的,是指案件中需要执行的金额。这个数字包括了被执行人需要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本金、利息以及可能存在的迟延履行金等款项。

公开资料显示,*ST广田成立于1995年,位于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53707.9657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范志全,任职企业5家。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小察